自首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是谁犯了错就应该处罚谁,何况还是触犯了法律的违法行为,更是不能纵容,法律权威不容侵犯,包庇犯罪嫌疑人也是犯法的!近日,市中院二审裁定了一起包庇案,男子杨某因帮酒驾肇事的岳父周某顶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据了解,2018年10月17日,杨某的岳父周某(另案处理)驾驶小车行驶到云龙示范区某路段时,撞倒正在清洗马路的周某甲,造成周某甲死亡。事发后,杨某考虑到岳父周某是党员、村干部,便安排了自己的朋友文某为周某顶包。次日,文某前往交警部门“自首”,但文某得知此次交通事故事态严重后,又立即改口否认自己驾车撞人。文某退缩了,杨某就自己前往交警部门“自首”,谎称其本人酒后驾车,撞死了周某甲,并安排了文某顶罪。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后,杨某仍继续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词,承认自己是造成人员死亡的当事人。直到去年4月,杨、周才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网络配图法院一审认为,杨某明知其岳父周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他人,仍坚持为周某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遂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一审判决后,杨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