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
最高检日前发布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公益诉讼办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文保意识,还有效激活了政府对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部署推进。从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所涉及文物类型来看,包括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传统建筑、传统村落等,其中包括敦煌莫高窟、长城等世界文化遗产。“文物和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我国是世界文物大国,文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办案使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得到切实加强,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并且有效激活了政府对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01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镇羌堡城址位于陕西省府谷县新民镇新民村,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明代,是府谷长城线上最南端的一个军事战略防御重镇。2019年6月,府谷县检察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和照片,称“镇羌堡遭到破坏”。原来,2019年4月,府谷县新民镇政府未经文物管理部门审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未依法对长城遗址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导致文物受损。府谷县检察院查明事实后,就该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镇政府停止在镇羌堡内进行管网工程施工,加强了涉案段长城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和管理。这起明长城保护案入选了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据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从线索来源看,有群众举报、人大代表交办、文物部门或其他机关组织移送、刑事检察案件发现、专项排查发现等;从监督的具体情形看,包括法人违法施工破坏文物、文物被违法改建或占用、文物被盗掘受损、产权人擅自修缮或无力修缮致文物受损等;从被监督对象来看,包括地方政府、文物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破坏文物的单位或个人等。“当前各地检察机关普遍加强与文物保护部门协作联动,推动完善了文物和文化遗产长效保护和利用机制,解决私有产权文物保护难题,提高文保综合治理水平,更注重兼顾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胡卫列表示,如福建晋江检察院与文物保护部门、属地镇政府就形成了常态化的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02探索专门领域系统保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