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金融系统立即行动,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等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凝聚起抗击疫情强有力的金融力量。现对金融支持防疫相关惠企政策加以整理,以供广大企业参考。

常德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落实《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一、关于“成立常德市企业续贷受理中心,提高企业信用贷款比例和无还本续贷比例。”

1.组建常德市企业续贷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续贷中心),2月中旬挂牌,续贷中心在市民之家M区设立窗口。续贷中心主要围绕提高企业信用贷款比例和无还本续贷比例的目标开展工作,具体做好融资政策咨询与引导、续贷业务受理与协调、协调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等相关工作。

企业续贷受理中心

二、关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下调企业贷款利率,用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优惠利率贷款政策,确保2020年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

2.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常德中支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相关原材料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

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业务流程,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器械、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等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尽快将贷款发放到位。加快和扩大LPR定价基准的运用,对名单内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有所下浮,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

4.人民银行常德中支通过专项再贷款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常德中心支行及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存贷款利率定价行为的监测与指导,为疫情防控提供良好的市场定价秩序。

三、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影响期间到期的过桥资金计息方法由半月计(周计)调整为按日计;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办理的过桥贷款,资金利率在现有利率基础上降低30%。”

5.明确过桥资金组成。常德市现代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过桥资金,规模2亿元。

6.到期业务日计息。因受疫情期间影响到期的过桥资金计息方式由月计息调整为按日计。

7.降低利率。对疫情期间办理的过桥业务,在现有利率(月利率0.55%)基础上降低30%。

8.操作流程。由常德市现代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理和承办,业务流程为:企业申请(贷款到期前30日)—资料审核(1工作日)—尽职调查(1工作日)—起草报告(1工作日)—召开联审会(1工作日)—发放过桥资金(1工作日)—收回过桥资金本息。

常德市企业续贷受理中心

企业续贷业务是为小微企业融资纾困的有效渠道、是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该中心的成立旨在拓宽企业融资“正门”,实现金融服务“可视”“可比”,有效解决“过桥”“倒贷”的同时,推动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信贷审批效率,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企业代表办理续贷业务

该中心在市民中心M区开辟4个专门窗口,拥有一址通办、双方对接、三条绿色通道、四大服务功能(金融政策咨询、续贷业务受理与协调、首贷银行推荐对接、金融服务信访调处)等特色。农业银行常德分行、邮储银行常德分行、常德农商行、农发行常德分行成为首批入驻的银行机构,小微企业申贷、续贷可“货比三家”、好中选好。入驻银行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授信审批,最迟12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结果。金融办、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能部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建立续贷中心业务绿色通道,提供查询服务和政策支持。

企业续贷受理中心联系方式:0736-7256590。

专项再贷款

1.政策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全国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2.适用企业

发改委、工信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名单持续更新),纳入名单即可获得政策支持。名单分两类:

由发改委、工信部确定的 “全国性重点企业”,常德市目前有1家,为:湖南一方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由省级政府确定,报发改委、工信部备案的湖南省重点企业” ,常德目前有19家,具体为:

3.政策要点

执行优惠利率:

企业向银行申请获得的优惠利率贷款,利率上限不高于最近一次公布一年期LPR减100基点(如:目前LPR为4.05%,则贷款优惠利率为4.05%-1%,即3.05%)。

享受财政贴息:

中央财政按企业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申请贴息程序为: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由省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贴息申请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地方企业。

贷款专款专用:

企业发生以下行为:挪用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未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的物资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和优惠信贷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地方不配合国家对重要物资统一调配的,取消当地企业相关政策支持。

4.对接银行

9家全国性银行:

“全国性重点企业”可向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这9家全国性银行申请优惠利率贷款。

▶ 6家全国性银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

“湖南省重点企业”可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这6家全国性银行及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长沙农商行这3家地方法人银行申请优惠利率贷款。

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

1.政策简介

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增加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行业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

2.投向用途

支农再贷款:

投向涉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

支小再贷款:

投向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再贴现:

优先支持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复工复产、春耕备耕,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

符合以上领域的企业,可向相关银行咨询。

3.政策要点

降低“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企业申请获得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一期LPR加50个基点(如:目前LPR为4.05%,则贷款利率为4.05%+0.5%,即4.55%)。

4.对接银行

▶ 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13家金融机构。具体联系人如下:

“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项目

1.政策简介

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支联合湖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战疫芙蓉人才贷”专属融资服务项目,对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的实控企业,提供“一揽子”专属融资服务。

2.支持对象

以国家和湖南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在湘注册企业可获得该项专属融资服务。对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技术、产品、药物(含抗体、疫苗)的研发生产以及相关领域技术攻关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经与常德市人才办沟通,我市具体支持名单如下:

3.政策要点

额度更高:

单一企业免抵押、免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00 万元,具体额度银企协商确定。

成本更低:

纳入全国及省级名单企业,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应低于1.6%(参考专项再贷款政策);对未纳入名单的企业,一年期贷款年利率不高于最近公布的一年期 LPR减45BP(发文当月为 3.6 %)。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年利率不高于最近公布的五年期LPR(发文当月为 4.75%)。此融资服务项下贷款涉及的相关评估费、登记费等全部由承办银行承担,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用途更广:

企业可贷款用于购置厂房、设备原材料、产品生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其中,全国及省级名单企业需确保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期限更长:

购置厂房等固定资产的不超过10年;科创企业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的不超过3年,并可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给予最长2年的还利息不还本金的宽限期;其余用途1年。

4.业务流程

5.对接银行

▶ 第一批承办银行为:

中国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辖内相关企业可向此2家银行咨询了解。具体联系人如下:

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1.政策简介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

2.适用企业

本政策重点支持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对于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遇到特殊困难的行业,如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可适当倾斜。

3.政策要点

延期还本:

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有贷款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企业可向银行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经银企合理协商确定,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延期付息:

困难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可向银行申请延期付息,经银企合理协商确定,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配套政策:

对于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企业复工复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仍不能按时正常还本付息,则按实际情况进行贷款风险分类。

风险防范:

一旦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将立即停止融资支持,并通过上报征信、诉讼等惩戒措施,有效防控道德风险。

加强受困企业的金融服务

1.政策简介

2020年1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保险业机构切实做好受困企业的金融服务。

2.政策要点

▶ 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 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疫情

1.政策简介

2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应急管理部3部委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根据企业停复工及受损情况,依法依规适当给予优惠,强化服务,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2.适用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

3.政策要点

▶ 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企业对接,并根据企业停复工及受损情况,适当延长保险期限、优惠或缓缴保险费。

▶ 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预防费的适用范围,可根据参保企业申请,将保险公司预防费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扩展预防费适用范围的期限至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结束日期止。

▶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可优先安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支持企业复产复工

1.政策简介

2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银行保险业机构做好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政策要点

▶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企业扩大产能。做好治疗药物、疫苗研发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物流等相关企业的融资支持。主动对接,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优惠利率和优质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鼓励保险机构结合自身情况,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

▶ 全面服务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优化信贷流程,合理延长贷款期限,有效减费降息,支持受影响企业有序高效恢复生产经营。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

▶ 积极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好辖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客户,积极通过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内部资源倾斜,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 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特点,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效满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信贷资金需求。鼓励地方银行机构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支持保险机构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

扶贫小额信贷

1.政策背景

2020年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国家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办银行业机构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还款期限,延期最长可达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

2.适用范围

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

3.简化业务流程

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政策要点

▶ 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还款期限,延期最长可达6个月。

▶ 鼓励承办银行适当降低延期期间的贷款利率。

▶ 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

(来源:常德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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