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通知》要求,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注意:
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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