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规定,将疫情期间互联网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过渡期限2020年3月1日延长到2020年05月1日。
根据规定,互联网用户在机动车登记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设定的过渡期限内处理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时,允许处理备案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录。
也就是说,在5月1日前,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在湖南省的,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允许处理备案的机动车所有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不受备案时间和违法发生时间的限制。一名驾驶人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机动车,同一机动车也允许同时被3个非车主驾驶人绑定,备案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绑定,没有绑定总数限制。
关于这个便民举措,《交警直播室》节目已经给大家详细介绍过,但还是有不少朋友不明白该怎么操作。不急,看看这个流程介绍的小视频。
如果你觉得小视频还不够详细,这里还有图文结合版。
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第一步 方式一【扫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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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扫码备案”的,待备案机动车车主用户应当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待备案机动车二维码(二维码3分钟内有效),需要备案该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码。
车主用户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车主用户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全部机动车】,选择待备案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备案用户扫码认证
第一步 方式二 【 短信验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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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短信验证备案”的,用户输入需要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申请用户输入车主收到短信验证码。
第二步 【申请用户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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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扫码或输入短信验证码通过后,对于已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的,用户进行“实人认证”,“实人认证”通过的,备案申请提交成功。
对于未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或 “实人认证”未通过的,提示用户采集上传 “用户手持身份证或驾驶证照片”。网办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或“交管12123”APP消息发送给备案用户和车主。
“实人认证”注意事项如下:
3、务必确保上传的证件照片需清晰可辨,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摄像头的位置。
注:如遇APP程序升级、调整等,示范流程与实际界面不同,请根据实际界面操作引导步骤进行。
记者: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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