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南县出台《南县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恢复生产经营促进投资消费的若干措施》,多项扶持政策落地,并尽早安排,积极组织调剂资金5000万元支持企业,对冲疫情影响,稳定社会预期,推动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减轻企业税收压力,南县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影响较大且暂无中央、省安排专项再贷款支持的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20%的新增银行贷款贴息。对2月底前复工复产的园区工业企业,按不同企业类别适当减免2~3个月厂房租金,切实缓解企业资金支出压力。对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准予适当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为保障企业资金链完善,南县要求金融机构对该县部分受困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适当降低利率、信贷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给予支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再贷款额度,加大对县内纳入全国性重点防控物资名单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复产复工的各项优惠政策。在疫情期间,为助力企业轻装前行,南县采取允许社保参保企业适当延期办理社保业务、分步收取房地产开发报建规费、对省、市重点项目或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实施房地产差异化预售资金监管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缴费压力。在6月前,南县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用,且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为保障企业用工,对吸纳就业100人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30人至99人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同时,对于在2月9 日前开工生产,南县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质的企业,按用工人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聘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企业,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认定南县为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学员且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可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120%。12月31日前,对实行市场化运作、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 1 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记者:夏训武 通讯员:臧得志 彭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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