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我州检出1例核酸阳性者。经初步调查,该感染者,女,47岁,家住吉首市峒河街道五里牌安置区,共同居住人员1人。该感染者在古丈县墨戎苗寨三星卖场上班。7月26日上午9时30分与江苏省某核酸检测3人阳性旅游团接触。7月30日上午7时30分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目前,该感染者在古丈县隔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轨迹追踪、环境及人员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毒正在抓紧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感染者张某7月26日以来活动轨迹:
7月26日早上6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墨戎苗寨上班,17时许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吉首峒河馨苑附近下车,下车后步行去峒河馨苑小区一栋父母家中吃晚饭。吃完晚饭步行回五里牌安置区家。
7月27日7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墨戎苗寨上班,21时坐公司车(湘UA2701)到吉首五里牌后直接步行回家。
7月28日6时30分坐公司车到墨戎苗寨上班,16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约5时10分到吉首峒河馨苑附近,步行至峒河馨苑小区一栋父母家,晚餐后由弟弟开车去马颈坳镇团结村雅子寨姑姑家,原车返回。
7月29日7时30分坐公司车(湘UA2701)至墨戎苗寨上班,10时许到墨戎卫生院进行新冠核酸采样。17时20分许坐古丈至吉首中巴17时50分至吉首市五里牌岔路口下车。然后步行到峒河馨苑小区一栋父母家中吃晚饭。晚饭后步行回五里牌安置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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