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白杨倒下砸伤两口子

保险公司、公路养护中心判赔40余万元

华声在线7月11日讯 路边几层楼高的白杨树突然倒塌,树下正在收拾东西的两口子被砸个正着,丈夫被压在树下,直到路人赶来将他们救出送往医院。

医疗费用谁负责?伤者找到了公路养护中心及养护中心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遭拒只得起诉到法院。近日,郴州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林木折断、倾倒、果实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

路边30米高白杨树压倒夫妻俩

2020年8月17日下午,郴州人老何和妻子到嘉禾县道069线一家中学附近做事,把三轮摩托车停在了路边。下午6点多,两人收工,走到摩托车旁边收拾工具时,路边一棵近30米的白杨树突然倒塌,树干中间部分砸到了老何身上,妻子也被波及。

老何妻子受伤较轻,尾椎骨折,多处擦伤。老何伤得较重,包括肋骨在内多处骨折、双肺挫伤,前后两次住院,共花费医疗费用近20万元。经鉴定,老何的伤情构成七级伤残。高额医疗费用让老何一家难以承受,多次找公路养护中心索赔却遭拒。

公路养护中心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公路财产损失保险,其中包含了第三者责任险。因保险标的损毁造成第三者财产直接损毁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养护中心需要承担的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老何找到保险公司,同样吃了闭门羹。保险公司称,老何是因为树木倒塌受伤,树木不是合同中的保险标的,不属于保险事故,不赔偿。

为了维权,老何和妻子把这两家单位起诉到嘉禾县法院,索赔约60万元。

保险公司和养护中心被判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县道069线属公路养护中心管理,涉案的白杨树是公路绿化树,由公路养护中心所有和管理。白杨树高近30米,因树龄老化形成“中空”,从而折断倒塌。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涉案树木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均属公路养护中心,养护中心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因养护中心在保险公司投保,本案中的白杨树属于养护中心经营管理和所有财产的一部分,该道路两旁的树木本身具有美化环境,遮阳避雨,防风固土的作用,同样属于“防护工程及公路附属安全防护设施”范畴,符合双方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标的。因此,保险公司应对养护中心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老何损失24.7万元,赔偿老何妻子1万多元;养护中心赔偿老何及妻子20万元。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 实习生 綦雨娇 通讯员 刘旖旎 雷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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