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长沙县委批准,长沙县纪委监委对长沙县看守所原所长陈卫文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 查
陈卫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配偶之外人员违法生育两名子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陈卫文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毫无纪法观念,擅权妄为、腐化堕落,挥霍侵吞国家财产,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沙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卫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长沙县纪委监委)
编辑:帅涵华
校对:郭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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