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
各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境外输入病例不断增加,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密防范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从严落实全县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人员出入
1.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在茶过节,确需离省过节人员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流入地村(社区) 报备;所有单位与个人不得邀请省外人员来茶过节,如有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人员的必须提前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或当地村(社区)报备。
2. 所有党员干部要动员亲属和朋友春节期间尽量不出省;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及企业员工非必要尽量不出省,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3. 中小学师生假期不得离开省内,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原则上假期不得回家,学校要严格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学校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各类生活保障,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学校要进一步与疾控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协作,加强联防联控;学校要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班,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摸排。来(返)茶人员必须有7日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严格按照摸排、报告流程图(见附件)进行操作,建好监管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对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的异常人员实施闭环管理,落实隔离措施。
二、严格会议活动
1.除三级干部会议、“两会”、县委全会等重大会议外,原则上不得召开大规模会议和各类培训等活动(50人以上),如确需召开会议和活动,须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主办方应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戴口罩等各项防控措施。
2.倡导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鼓励召开线上会议,避免规模性聚集,降低传染风险。
3.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年会等活动。不得举办大型商业演出、体育赛事、庙会等活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确需举办的其他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
三、严格办宴聚餐
1. 严格酒宴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红事原则上不得在春节期间举办,已确定日期或无法推迟的需先向当地村(社 区)进行报备,参宴人员严格控制在50人以下,且不得邀请省外人员参加,参宴人员须实名登记,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尽量不采购冷冻食品。干部职工非必须不得参加此类活动。
2. 严格聚餐活动,禁止企业单位以任何名义举办大规模聚餐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有流感、发热等症状人员尽量不参加;酒店餐馆要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实际就餐人数不得高于正常接待量的70%,禁止未戴口罩的人员入店就餐,并做好测温扫码等相关措施。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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