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近期,大连市、沈阳市,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黑龙江省黑河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接连出现本土病例或聚集性疫情,国内疫情传播呈“物传人”、“人传人”并存、多点发生的特征,部分病例感染来源不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春节临近,境外回国、高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流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1、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信息及中高风险地区。2020年12月1日以来有大连市,12月9日以来有沈阳市、北京市顺义区,12月12日以来有北京市朝阳区,12月15日以来有黑河市、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芷人员,请主动拨打我县乡两级防疫指挥部咨询热线(见附件)或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各乡镇、各单位要精准掌握辖区内在中高风险地区就读的芷江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情况,鼓励寒假期间留在当地,如需回芷,应在回芷前7天内完成核酸检测,并提前向社区(村组)报备,回芷后落实集中或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职工及家属摸排,发现涉风险地区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告。
2、自中风险地区来(返)芷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检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实行居家健康监测14天;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需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接受核酸检测2次,并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定点隔离+7天健康监测;自高风险地区来(返)芷人员将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接受核酸检测2次;在入境口岸城市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来(返)芷后继续做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核酸检测2次)+7天健康监测(落实核酸检测1次)。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间,严格单人单间防控,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的场所、不聚会、不聚餐,每日向社区报告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县疾控中心报告。
3、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出境旅行,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应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报备,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怀前后按提示2的规定执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措施。
4、接触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货物或冷冻生鲜食品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接触前对外包装进行清洁消毒,接触后及时洗手、消毒,避免触摸口、眼、鼻等部位。
5、减少人群聚集,保持防护意识。春节假期错峰返(离)怀,在人群密集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不扎堆、少聚集,不组织和参加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严格进行人员风险评估并控制在10人以下;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消毒、1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提倡视频会议、小型会议,确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规模和人数,50人以上的会议应制定规范完整的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备,严格落实人员风险摸排、通风消毒、人员防护等各项防控措施。
6、交通运输、机场、车站、码头等应加强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工作,对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的高风险人员要落实闭环管理、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
7、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场所应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员工健康监测、戴口罩、控制人群聚集、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接触进口或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等重点人群加强核酸检测;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应严格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通风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场所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探视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8、医疗机构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一人一陪护、核酸检测、禁止探视等院内感染控制措施;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院、门诊、个体诊所禁止截留发热病例、聚集性病例,应引导其到就近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现聚集性病例应及时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各类药店要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药物购买人群信息登记,发现相关药物销量明显增多时应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9、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师生假期管理,引导师生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在家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返校时提供最近14天内健康监测记录及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进行14天健康监测。
10、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芷江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8日
县乡两级疫情防疫指挥部咨询热线号码如下:
县委防指指挥部:0745-6839303
县疾控中心电话:0745-6822106
芷江镇防控办:0745-6851026
公坪镇防控办:0745-6931326
牛牯坪乡防控办:0745-6731001
罗旧镇防控办:0745-6711347
岩桥镇防控办:0745-6923430
水宽乡防控办:0745-6921002
三道坑镇防控办:0745-6770005
土桥镇防控办:0745-6771321
大树坳乡防控办:0745-6615116
新店坪镇防控办::0745-6611326
梨溪口乡防控办:0745-6751002
洞下场乡防控办:0745-6775015
碧涌镇防控办:0745-6781777
冷水溪乡防控办:0745-6791010
禾梨坳乡防控办::0745-6761018
楠木坪镇防控办:0745-6750089
罗卜田乡防控办:0745-6748006
晓坪乡防控办:0745-67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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