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通告》
为严密防范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反弹,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1月17日,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1年1号文件《关于春节期间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通告》。
严管重点人员
对境外(含港台)入株人员在入境第一口岸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集中隔离7天,实行2次核酸检测,各地务必做好人员的报备、登记、接送及闭环管理。
所有外省来(返)株人员应自我健康监测14天。
对高风险地区入株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管理要求;
对中风险地区入株人员,持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允许正常出行,但禁止出入密集场所和相对封闭场所。无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核酸检测2次,结果为阴性方可正常出行;
对于发生本土病例城市的低风险地区入株人员,落实社区健康监测14天管理要求,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各县市区要摸清返乡人员底数,实行网格化管理。
严控域外出行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在株过节,确需离省过节人员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其他企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在株过节;所有单位与个人要尽量不邀请域外人员来株过节,确需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必须向当地社区(村)报备报告。
中小学师生假期不离开省内,高校师生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原则上假期不回家,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相关学校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各类生活保障,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与辖区疾控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对口协作,加强联防联控;学校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
严管会议活动
各类会议活动坚持人员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
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严格加强红白事管理,红事尽量缓办,白事一律简办,干部职工非必须不参加此类活动。
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型商业演出、体育赛事、庙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主管单位要慎重评估、从严审批,主办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
聚餐活动要严控就餐人数,餐饮单位实际就餐人数不得高于正常接待量的70%;家庭聚会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下。
严管进口物品
所有经营进口物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要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前报备;并严格查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才能用于生产、加工和销售。
凡是销售进口物品的商场超市,一律实行专区专柜销售、消费者实名登记购买;居民食用进口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与超市购买,对所有来自境外的邮件与快递,必须从分拣分送至入户开拆全过程严格消毒。
严格春运防控
车站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发现黄码、红码或发热人员,采取就地隔离,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一律停运株洲来往和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业务;
公路客运站一律实行网上实名制购票;
乘坐民航、火车、客运船舶、公路客运班车及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交通工具的人员,要一律全程佩戴口罩;
乘坐市内出租车(含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实行“扫码”乘车,积极探索可查询可追溯的市内公交乘坐模式,逐步实现老年人IC卡实名登记乘车,引导市民扫码购票乘车,实现乘车信息可追踪。
全市各高速出口要加强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人员管理,进行测温、扫码检查,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火车站、汽车站及高速公路出口设置转运工作专班,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株人员一律实行闭环转运,并严格实施集中隔离或健康管理。
严管重点场所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车站码头、宗教场所、影院、KTV、酒吧、殡仪馆、教育机构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预约制度,实行预约开放,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景区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监所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严管医疗服务
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必须佩戴口罩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核酸检测;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实名登记、上报信息。
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将严肃查处
广大市民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践行网络拜年新风尚,春节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返乡,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必须自觉落实“四方责任”,协力同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平安稳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与个人,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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