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管,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公布本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十大指导案例,包括以“零团费”形式、以赠礼品或者健康养生会员等方式、以俱乐部或者研学旅行等名义、以微信群或网络推广的途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执法案例。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再次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审慎选择不合理的低价旅游产品,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如发现违法违规旅游市场经营活动,欢迎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12318)和全国文化市场举报平台(jbts.mct.gov.cn)进行举报监督。

湖南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案例

案由: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违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关键字:老年人、招徕

案例一

根据游客举报,某旅行社涉嫌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欺诈老年消费者。经查,当事人湖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接待27名老年游客参加洋沙湖湿地一日游和35名游客参加酒埠江二日游。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赠礼品、微信群

案例二

根据群众举报,“心中有你”户外活动微信群群主宋某某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却在群里发布旅游产品,以赠送鸡鸭等生活用品方式,招徕24名中老年人,开展醴陵陶瓷谷一日游活动,因游客在购物店与导游发生纠纷引起投诉。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柒佰贰拾元、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健康养生、会员

案例三

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在对湖南某康旅文化集团株洲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还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提供健康养生服务的形式发展会员,并分5批次组织会员至一个风景区开展康养体验旅游。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俱乐部、微信群

案例四

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依法对“爱生活爱旅行俱乐部”立案调查,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查明株洲市民阳某某没有旅游活动经营资质,通过微信群发布旅游产品,并招徕、组织23人开展“呼伦贝尔大草原深度游”。部分游客因对旅游服务不满意,向株洲市文旅广体局投诉、举报。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伍仟陆佰陆拾贰元、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出境游

案例五

根据电话举报,衡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衡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沙至巴厘岛的出境旅游合同,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出团,该公司要求旅行社结清团款,但旅行社不愿退款。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给予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

关键字:网络推广、招徕

案例六

根据文旅部转交的案件线索,执法人员发现某旅行社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别人身份证注册办理了湖南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并在其经营的“旅游社区”网站宣传推广该旅行社的包价旅游产品,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研学旅行、零团费

案例七

执法人员依法对湖南某研学旅行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旅行社经营许可备案记录,从事游客招徕服务。经查,当事人组织50人一日游,以零团费的形式前往益阳安化参加其黑茶基地开业典礼,行程中安排了两个购物店(土特产店及黑茶专卖店)。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贰千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个人代理

案例八

根据举报,谭某在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代理邵阳至常德桃花源199元2日游产品。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其经营期间非法经营额为47760元,但经常德景区旅游奖补政策和旅游成本核算,当事人无违法所得。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包价旅游

案例九

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湖南某旅行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负责安排行程,提供交通、住宿等服务,按每人73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字:会员、代金券

案例十

执法人员在对郴州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现场查扣与游客签订的国内组团旅游合同3份,分别到大西北、桂林、东兴+北海等地旅游,通过注册会员缴纳会费作为预先收取旅游费用的收据124张、发放旅游代金券13张等证据。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审核:陆术华

初审:唐小龙

编辑:刘思辑

稿源: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举报邮箱:3220065589@qq.com,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