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驾驶人,将被限制使用长沙市城区运营的所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具体措施如下:
实施时间:8月1日起
实施措施:
第一次限制使用一个月
第二次限制使用两个月
第三次限制使用一年
注意:哈啰目前实行“驾驶证”机制,总分24分,不佩戴头盔一次扣2至3分;共享电动自行车将每隔五分钟自动检测骑行人是否佩戴头盔,如果没有会自动断电并扣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举报邮箱:3220065589@qq.com,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