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来了通行高速有什么政策?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交通部门有什么准备?
恢复收费后“绿色通道”政策怎么延续?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将享有何种便利?
ETC系统故障频发多扣、错扣等问题
是否已修复解决?
高速公路通行费较之前到底是增还是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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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18:00-19:00锁定FM90.5中国交通广播
这些和你息息相关的问题
听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
一一解答
千万别错过哦!
Q
今年五一小长假和以往相比延长了2天,加之疫情影响,公路出行将呈现什么特点?
A
吴德金:今年的五一小长假有它自己特殊的特点。一是五一假期期间,公众出行意愿强烈,高速公路网流量较日常将有较大增长,客车占比高;二是受疫情影响,今年高速公路网流量预计将低于去年同期水平。预计高速公路网日均流量接近5000万辆,低于去年同期(5154万辆);高峰日流量约5500万辆,低于去年5月1日的5723万辆。免费首日和最后一日将是出行和返程高峰,中间时段旅游景点周边地区车流量相对较大,请大家合理选择出行时段及路线,错峰出行。
Q
针对今年五一小长假公路交通出行,交通运输部门作了哪些准备工作?
A
吴德金:一是加强与气象、公安等部门沟通会商,提前研判假期天气、流量等情况,完善工作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交通保障工作。二是加强值班值守,强化运行监测,特别是加强对重要通道、大城市周边及出入口、通往旅游风景区公路等的运行监测,遇有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三是加强出行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信息发布机制,通过电视、网络、可变情报板等及时发布公路路况、交通气象、分流绕行等信息,请大家留意相关信息,提前规划出行时段及路线。同时,我们将毫不放松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和疫情防控,落实公路服务区服务管理和疫情防控要求,为公众提供卫生、健康、便捷的出行服务。
Q
高速公路服务区会有哪些具体的服务措施?
A
吴德金:高速公路服务区是人流、车流密集场所,我部高度重视服务区疫情防控与出行服务保障,对各地高速公路服务区提出“四项加强措施”:一是加强停车管理,优化交通组织,增加保安人员,避免或缓解服务区拥堵。二是加强人流引导,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三是加强卫生管理,扎实做好公共区域(厨房、餐厅、超市、卫生间等)通风、消毒及污染物消毒处理等工作。四是加强自身防护管理,及时向一线员工配发相关防护用品,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
Q
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公路部门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了什么效果?
A
吴德金:
一是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测。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联防机制部署,在公路以及服务区、收费站、公路客运站等地设置卫生检疫站2万多处,每天投入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约70万人,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体温检测等工作,有效控制了疫情通过公路交通蔓延。
二是全力做好公路网保通。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清理,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随着疫情防控进展,有序撤销公路及场站卫生检疫站点1.5万个,恢复开通因疫情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2468个。
三是全力做好公路网保畅。建立部、省、收费站三级调度会商机制,上线全国智慧路网监测平台,实时筛查拥堵路段和收费站。出现拥堵情况,立即启动三级调度协调机制,核实情况,采取措施,及时疏解。
四是全力做好重要物资运输保障。指导各地按照“三不一优先”的原则,建立应急物资、人员运输车辆免费和优先通行绿色通道,简化应急运输车辆免费通行证办理流程,向社会公开24小时应急运输电话,一事一处理。2月1日至4月17日,全国高速公路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共通行应急运输车辆约1494.8万辆次,日均约19.4万辆次。
五是全力做好免费通行服务保障工作。两次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段,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5月5日24时结束,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六是全力做好公路服务区疫情防控与服务保障。指导各地切实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等工作,强化内部消杀、通风,做好往来人员体温检测等,为运输车辆和人员提供油品、食品等物资保障和如厕、休整等服务。
七是全力做好公路建设项目复产复工。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加快公路工程复工开工达产,有效推动了公路建设项目复工率的进一步提高。
Q
取消省界站,为什么要调整货车计费方式?新收费标准和撤站之前相比是什么样情况?
A
吴德金:做三方面介绍。
一是货车计费方式调整的原因。2020年1月1日前,我国高速公路对货车普遍实行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货车停车称重,无法实现不停车收费,在一定程度上了影响货车在收费站通行效率。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的任务部署。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明确提出,“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按照国务院部署,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货运主通道的作用,缓解交通拥堵,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从国际上看,对货车按照车(轴)型收取通行费,也是最为普遍的做法。
二是货车计费方式调整的原则要求。我部高度重视货车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先后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印发多份文件,督促指导各地以2018年和2019年,高速公路实际交通量和车货平均总质量为重要依据,科学测算和调整货车收费标准,实现“两个确保”和“多数受益”,即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使通行费支出下降的货车交通量(频次)占比超过60%。
三是货车计费方式调整的效果。目前,各地货车收费标准调整工作都已结束。按照各地新的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和2018、2019年高速公路路网实际交通量和车辆载重情况模拟测算,二类至六类货车中,执行新标准的交费金额,较计重收费时持平和下降的交通量占比,分别为65.64%、64.61%、66.66%、71.42%和82.43%,即合计有29.3亿辆次货车(占比为75.3%)通行费较原计重收费,有所下降或维持不变,确保了货车不因计费方式调整增加通行费负担。
Q
ETC系统故障频发的问题,如多扣、错扣等,是否已修复解决?
A
吴德金:在系统转换磨合期,确实出现了多扣、错扣等问题,给公众带来了困扰。针对上述问题,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组织各省对系统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清零,在春节前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有效处理。针对出口不显示全程通行金额的问题,部署在全网范围内实施费显和清分结算系统优化(以下简称“费显”)工程。当前“费显”工程各项系统已经完成开发、测试,部署到位。
Q
撤站以后,很多私家车主表示高速公路通行费较之前明显增加,交通部门如何看待这一情况?
A
吴德金: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未对客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正常情况下,客车应交通行费金额并不会发生变化。目前客车实交通行费金额发生变化,主要是实施精确路径收费和计费精度提高导致的。
一是在取消省界收费站之前,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大部分实行“最短路径”收费,即对通行相同出入口,但路径不同的车辆,按最短路径里程计费和收费。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辆统一按实际通行路径计费和收费。二是取消省界收费站之前,通行费普遍采用取整计费的方法,也就是采用取整为5元的整倍数进行结算,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随着ETC的普及,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收费精度大大提高。例如标准为0.5元/公里的高速公路,车辆行驶18公里和22公里的应交通行费金额分别9元和11元。取消省界站前,取整后的实交金额均为10元;取消省界站后,实交金额分别为9元和11元,充分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此外,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其应交纳的通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
Q
恢复收费后,ETC扣费是否能及时显示金额?如何解决此前扣费方式过于复杂,不透明的问题?
A
吴德金: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针对公众反映的问题,交通运输部积极响应,组织指导各地实施了ETC“费显”工程,在现有系统功能基础上,优化ETC车道系统、ETC门架系统、清分结算系统、发行系统等,满足ETC用户在出口通过显示屏,及时获知本次通行费金额的需要,提升用户体验。
Q
恢复收费后,手机扣费短信多次不停发送带来的困扰是否彻底得到了解决?
A
吴德金:针对公众反映的扣费短信分多次发送的问题,今年2月以来,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ETC费显和清分结算系统优化工程,同步规范扣费短信发送工作,要求各地发行机构和合作银行按照统一模板,按照“一次通行、一次扣费、一次告知”的要求,规范高速公路扣费短信发送,明确告知ETC用户每笔扣费涉及的消费时间、金额等相关信息。当前,各地正在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积极推动各银行加快系统开发。在恢复收费后,客户通行高速公路将实现“一次行程、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目标。
Q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目前高速公路网整体运行情况如何?通行效率是否提高了?
A
吴德金:取消省界收费站,给用户带来的最直接变化,就是通过省界不用再停车,可以一脚油门踩到底,省界拥堵现象成为历史。据统计,正常情况下,客车通过省界收费站的平均时间由原来的15秒减少为2秒,缩短了约86.7%;货车通过省界的平均时间由原来的29秒减少为3秒,缩短了89.7%。由于车辆不再需要排队交费,省界交通拥堵现象彻底解决,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Q
ETC用户如何便捷获取通行费电子票据?
A
吴德金: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是分段建设再逐渐连接成网的,经营管理单位不尽相同,所以发票开具单位多元。ETC用户可通过全国统一的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获取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财政电子票据。依据相关政策规定,ETC客户一次通行涉及多家经营管理单位所辖路段的,需分别开具多张电子票据。由于传统入账报销需要纸质会计凭证,ETC客户下载电子发票后需要逐张打印,会给用户和企事业单位财务带来不便及工作量增加。
为提升水平,规范票据开具,便利ETC客户和受票单位财务处理和增值税抵扣,我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发布《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24号):从5月6日起,通过提供电子票据汇总单、明确电子票据可直接入账报销等方式,实现“多次通行、一张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入账报销、快捷批量抵扣税款”,最大程度便利ETC客户。在开票时间方面,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费的,可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ETC预付费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
Q
恢复收费后,“绿色通道”政策怎么延续?会有什么样的调整?
A
吴德金:收费公路恢复正常收费后,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且产品符合《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车辆,继续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交车辆通行费,优先便捷通行。
Q
恢复收费后,农民工返岗包车等营运车辆、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将享有何种便利和优惠举措?
A
吴德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将依法实行分类服务和保障:一是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卫生部、交通部2004年第2号令),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其中,跨省运送紧急物资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省内运送紧急物资的,可以使用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二是对运输疫情防控紧急物资以外的生活、生产等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
编辑丨小咯 校审丨肖映 主审丨白邺
终于!货车收费标准下调了,上一趟高速公路不用再收十几个短信提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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