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高层次人才,专指部队、军事科研院所、军工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原则上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一定科研成果,自主择业来长创新创业的军事科研人才。

  一、申请条件

  1.自2017年6月21日起与长沙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

  2.如下三个类别满足所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相应奖励补贴:

  第一类。在部队、军事院校、军工单位担任科研项目研发人员、技术人员,并拥有正教授及相当职称;近三年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主要研究开发人员;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完成人(三等奖前三名,三等奖以上层次奖励不限排名)。

  第二类。近三年担任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主要研究开发人员;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含国防科学技术奖、中国人民解放军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完成人(二等奖前五名,二等奖以上层次奖励不限排名)。

  第三类。近三年担任厅局级重大科技专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主要研究开发人员;近五年获得厅局级科技奖励(含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完成人(一等奖前三名,一等奖以上层次奖励不限排名)。

  具有博士学历、技术水平较高,并拥有产业化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的其他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可参照上述条件申报,由专家小组评定相应类别。

  注:近三年是指从2014年6月21日至自主择业前;近五年是指从2012年6月21日至自主择业前。

  二、申请入口

  

  三、补贴标准

  对自主择业在长创新创业的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综合其职称与科研能力,按照一类、二类、三类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对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创业团队项目给予100万元启动资金。

  四、申请材料

  1.《长沙市高层次军事科研人才奖励补贴申报表》(现场考察时,需要盖章纸质版)

  2.(清晰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转业军人证

  3.(清晰扫描件)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书)

  4.科技奖励证、科研项目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

  5.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营业执照

  五、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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