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由人才申报认定、企业自主认定两种方式遴选产生,企业自主认定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奖励补贴申请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认定主体:由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情况,明确年度重点支持的相关产业链,并综合该产业链所属企业上年度的发展规模、投资额度、研发人员数量、发展潜力及行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可以自主认定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的企业,并安排可自主认定的名额和层级;
2.人才条件:为企业所急需且在长沙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优秀骨干人才,或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的股东。
二、补贴标准
由企业自主认定,按照1:2:7的比例确定三个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
三、申请材料
1.申报人才有效身份证明
2.申报单位及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3.人才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4.人才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薪酬证明、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5.其他资料
6.长沙市制造业市级紧缺急需人才企业自主认定汇总表
7.长沙市制造业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申报表(可保存后,通过点击最下面的导出按钮生成)
8.人才有效身份证明
9.单位及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10.内部公示证明材料
11.人才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12.其他印证材料
13.
四、申请流程
(一)拟定名单
企业根据认定名额及人才综合素质、作用发挥等情况,召开高管会议,择优确定拟认定的市级紧缺急需人才名单。
(二)内部公示
拟认定名单须在企业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认定人选。
(三)报批
企业应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报备拟认定人选基本情况,提交如下材料:
1.长沙市制造业市级紧缺急需人才企业自主认定汇总表。
2.长沙市制造业市级紧缺急需人才认定表。
3.人才有效身份证明。
4.单位及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5.人才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四)媒体公示
市委人才办对认定人选进行汇总,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拨付奖励补贴资金。
(六)发证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向经认定的人才颁发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制造业)入选证书、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D类)和长沙人才绿卡,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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