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社会保险缴费级次向市、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一次性岗位补贴。
申请条件:
1、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长沙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
2、与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2、为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保;
申请时间:2021年12月31日之前;
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首次申报补贴时提供);
2、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能体现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及营业收入的税务报表、企业员工花名册(首次申报补贴和申报补贴次年年初提供);
3、企业与登记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招用的登记失业人员所持《就业创业证》(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5、企业转至登记失业人员本人账户的12个月工资发放银行凭证;
6、企业申报成功后从资金系统导出的《长沙市劳动密集型和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岗位补贴申报表》、《长沙市劳动密集型和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岗位补贴花名册》。
补贴标准:1000元/人。
受理与审核时间:
一次性岗位补贴按季度受理,由企业一次性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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