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长沙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1、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2、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注意: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登录系统申报;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进行开户申请和申报备案,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方可登录系统进行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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