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细则(原文)

长沙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操 作 细 则

  为做好我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发放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020届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微信提交申请

  毕业学年中第一学期的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可通过关注“长沙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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