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区什么情况下必须要佩戴口罩?
必须戴口罩的情形
下列情形,应按规范要求佩戴口罩:
1.重点人群。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
有发热、咳嗽、打喷嚏等感冒症状或自我感觉不适者;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者;
职业暴露人员;
餐饮从业人员和单位食堂工作人员等。
2.重点场所。
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大中型超市商场、宾馆公共空间、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
图书馆、演艺、网吧、理发店、美容院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其他通风不良的密闭公共场所等。
公众外出时宜随身携带口罩,视情况佩戴。此前下发的疫情防控有关指令与本指南不符的,应视情调整。
免费口罩预约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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