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区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带口罩了?
据湖南日报消息,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为科学精准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可不戴口罩的情形
1.公共场所。
处于户外、田间地头、公园景区、街道、小区等空旷通风且人员不密集的地方;
居家且家庭成员没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个人独处,或与少量熟知的健康人员共处;
非群体性的室内体育运动;
与熟知健康人员一起进行户外体育运动。
2. 会议、活动等工作场所。
按规定进行会场消毒、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会场通风良好、参会人数控制在适当规模、座席间隔不少于1米的会场;
在户外空旷地带举行的小规模公务活动;
个人独居一室办公,或与健康的同事同处一室办公;
在通风良好、人员间隔大于1米的隔断式办公区办公。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车间、工地等生产场所。
通风良好、员工身体健康、作业间距适宜的车间;
开放式建筑工地、高空作业、道路施工等户外工地;
符合防控要求的工厂(工地)员工宿舍。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执行由企业视情决定。
4. 其他符合防控要求不需要戴口罩的情形,可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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