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新规定,小编将为大家持续关注湖南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0年2月20日

  2月18日,湖南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采取封城、封镇、封村、封路等措施,不得阻断交通。除与湖北交界沿线要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外,其他地区卡口一律撤销,乡村物理阻断隔离一律拆除。

  此外,各地各部门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增设前置条件延缓开工。对湖北来湘或有湖北暴露史的务工人员,按要求隔离观察满14天且无感染症状的,可解除隔离;对其他来湘务工人员,没有发烧和感染症状的,应准予进入,其日常防疫工作由企业、社区负责。

  除按照流行病学要求必须隔离外,不得随意限制群众正常出行,对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偏颇做法必须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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