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湖南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是该通知重点内容。

  一、交通:

  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交通保通保畅工作,不得采取封城、封镇、封村、封路等措施,不得阻断交通。

  除与湖北交界沿线要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外,其他地区卡口一律撤销,乡村物理阻断隔离一律拆除。

  二、复工: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增设前置条件延缓开工。

  对湖北来湘或有湖北暴露史的务工人员,按要求隔离观察满14天且无感染症状的,可解除隔离;对其他来湘务工人员,没有发烧和感染症状的,应准予进入,其日常防疫工作由企业、社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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