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光,男,1989年出生,中共党员,2013年毕业于湖南警察学院,2014年参加公安工作。从警7年,曾光同志先后在原宜万派出所、经侦大队工作,期间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远赴异地执行特殊任务。无论在哪儿,曾光同志始终恪守初心,无私奉献,用汗水擦亮警徽。因工作表现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并被澧县公安局授予2020年度“十佳民警”荣誉称号。
澧县经侦战线的排头兵
曾光同志从2014年入警初期即被抽调参与侦办经济犯罪类案件,2016年10月正式调入经侦大队,从警7年,参与侦办经济犯罪案件7年。参与“英邦”、“商银”等多个大型专案。尽管作为一名经侦民警,少了刑侦、禁毒那样的悬疑刺激和出生入死,但在成千上万条银行流水数据中发现蛛丝马迹,在层层叠叠的财务凭证中理清来龙去脉,曾光比其它警种的民警更加多了一份细致沉着。作为经侦大队最年轻的民警,曾光始终充当经侦战线排头兵,因表现优异,被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表彰为“2017年度全市经侦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12月,澧县某商业银行到经侦大队报案称某支行800余万元存款被他人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挂失存单冒名支取。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迅速组织侦查人员会商研判案情,曾光同志第一时间参与该案并成为该案件的主要侦办员,迅速对案件进行定性。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曾光同志顽强拼搏,放弃多个节假日休息,成功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二十余名,均顺利移送起诉。摧毁了一个以拉存款、非法获取存款人身份信息、制作虚假身份证件、物色“演员”冒充存款人、挂失存单、支取存款为手段的专门针对金融机构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其中该团伙主要成员、专门负责拉存款的罗某某被抓获归案后一直百般抵赖,试图为自己脱罪,曾光同志负责主审罗某某,在审讯工作面临瓶颈的时候,曾光同志从外围证据入手,将外围证据固定扎实,最终以“零口供”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被澧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时刻锤炼本领的学习标兵
活到老,学到老。因公安工作的主线是执法工作,而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注重证据和程序,曾光同志在工作过程中深感新时代经侦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有很多案件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中西部地区尚未接触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案件考验着每一位经侦人。在这种形势下,曾光同志深知唯有不断学习不断充电才能紧跟时代步伐,2019年起,曾光同志利用业余时间每天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于2020年顺利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被评为澧县公安局“学习之星”。
始终无怨无悔的忠诚卫士
作为一名警察,在工作和家庭这个天平上,永远不可能有平衡的时候,“战时难惜命,平时难顾家”,是对曾光同志工作的真实写照。在他的小家庭里,妻子奉献得太多了,平时里,她要包揽全部的家务,连一些本应男人干的重活也落在了一个弱女子肩上。不知道有多少个节假日,曾光同志答应妻儿的出游计划都泡汤了,曾光同志休假的次数用一个巴掌就能数得清,时常是一个电话,他的休假便成了“空头支票”,他总说对于通情达理的妻子,他亏欠得太多太多。“岗位可以平凡,工作可以普通,但绝不能平庸,更不能落后,无论面对任何艰难险阻,我都无怨无悔,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头顶的警徽......”这是曾光在日记里写下的。
曾光,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民警察,没有什么动听的言辞,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在局领导眼里,他是个踏实肯干的好同志,在大队同事眼里,他是个工作起来不要命的“拼命三郎”。曾光对警察这个职业的热爱,给了他无穷无尽的力量,在守护人民“钱袋子”的这条从警路上,他走得那样坚定,那样执着,那样无怨无悔。(澧县公安局 华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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