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防控措施,认真做好来(返)长人员健康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本市人员
1、提倡市民群众在长过春节,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提倡非必要不聚集、“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2、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请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3、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暂缓行程,佩戴好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诊治。期间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个体诊所等非官方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省外低风险地区、省内重点人群来(返)长人员
4、从即日起,外省市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来(返)长人员、省内重点人群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长前2天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抵长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省内重点人群是指从事临床诊治、隔离场所、口岸防控、进口物流、国际航空、交通运输等重点职业且存在新冠肺炎病毒较高暴露风险岗位的人群。
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
5、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返)长,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再来(返)长。特殊情况必须来长的,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长前2天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并在到达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后如实申报。中高风险地区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6、来自或途经(驻留4小时以上)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的来(返)长人员,抵长后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7、来自或途经(驻留4小时以上)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的来(返)长人员,在长期间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入境人员
8、入境人员需在第一入境口岸城市隔离14天,抵长前2天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含隔离期诊治情况),抵长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至入境满21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到达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后须如实申报。
五、各级单位
9、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对确需离长的要做好审批管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本单位及接洽的确需来(返)长人员,要加强健康查验,协助和督促其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对确需举办的活动,应严格控制规模,报同级防控指挥部及举办地县级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实施。
10、所有公共场所应按照本行业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好测温查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人员限流、保持间距等防疫措施。
11、所有宾馆、酒店、招待所、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来(返)长人员,实行个人旅居史、职业等申报承诺制,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高暴露风险职业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所在社区(村)。
12、各社区(村)应对以上二、三、四类来(返)长人员做好旅居史、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和情况排查,纳入社区(村)“五包一”管理。居家隔离须实行“一人一户或一家”的标准,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对象实施集中隔离。
以上措施暂定实施至2021年3月31日,后续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上级政策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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