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征收。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柜面缴纳,或通过上述银行自助终端、网银缴纳。也可通过湘税社保APP及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掌上渠道缴纳。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前,以税务部门暂定数设置缴费基数下限),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可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跨年一般不得补缴。今年因疫情影响允许在2021年底前补缴2020年未缴月度的费款。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可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允许续保人员(非首次参保人员)跨年补缴。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并缴费。大病医疗互助一般按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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