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预警响应措施一览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4日
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预警将启动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和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1、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暂停中小学户外体育课。
2、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在工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限产措施,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 氧 化 物(NOx)、颗 粒 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排放量。
严格落实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措施。
城市道路按照常规应急处理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洒水降尘1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
全天24小时禁止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在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通行,并对以上区域内的其他货运车辆进行严格管控;启动国 I、国 II排放标准汽油车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内交通限行措施;突出“东西向禁桥隧、南北向禁干道、重点部位禁区域”三个层面,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京港澳高速穿长沙城区段沿线喷雾降尘装置全面开启;城市建成区实施燃油公交车限行;适时启动公交车免费出行。
通过上述减排措施与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使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 10% ,使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 。
严禁全市范围内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等;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
每日对工业企业开展巡查执法,工业企业未进行密闭作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立即依法停止生产;每日对餐饮油烟污染、焚烧垃圾、焚烧秸秆和露天烧烤,生产、销售、运输、使用散煤等情况开展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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