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核酸检测规定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30日
长沙县将对14类人进行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人群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岗位人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需检测人群有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感染科、呼吸科门诊、急诊工作人员,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直接接触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暴露(可能暴露)于其污染环境或接触(可能接触)其分泌物、排泄物的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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