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特殊期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提醒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避免人群聚集,防控病毒交叉感染,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境证件办理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暂停受理、审批、签发内地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签注申请(含团队旅游、个人旅游),自助机、网上服务平台等受理渠道同步关停,恢复时间另行发布。
二、内地居民非特别急需的,可暂缓申办出入境证件;已完成申请的,可暂缓领取出入境证件;如确有紧急事项需要办证的,请您先通过 “96111便民服务桥” 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三、出入境办证大厅为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办理证件时需进行现场拍照、采集指纹等环节,有交叉感染风险,请特别急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人员,进入办证大厅前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如有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请勿进入办证大厅;离开办证大厅时,请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带离,妥善处理,切勿随意丢弃。
四、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跨境传播,保障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推迟出国境计划,如确有紧急需要出国出境,请提前向有关国家和地区驻华代表机构、航空公司或境外接待单位了解清楚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在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出入境的限制规定,避免因无法入境给您带来麻烦和损失。
五、外国人可凭有效的出境入境证件正常出入境。外国人可根据实际合理安排来华行程,外国人可继续在华停留居留;鉴于部分国家和地区已针对疫情实施相应的入境管制措施,对于确需出境的外国人,建议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对人员入境的规定和做法,避免因无法入境造成费用和时间损失;前往国家、地区允许入境的,应当提前到达出境口岸,留出足够时间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已经出现发热并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不应进行国际旅行,应当立即就近接受诊治,并如实向有关管理人员说明近期活动和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以便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排查措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之规定,外国人应在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到期前出境,需要继续在华停留居留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延期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继续为外国人提供签证延期和停留居留证件办理服务,保障外国人合法停留居留,对有紧急需要的将加急办理相关证件。
其他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31-96111。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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