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实施

  据湘微教育消息,日前,《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公布我省首次实施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有关事项。

  政策原文:

  湖南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什么?

  相对独立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设置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

  符合申报条件的资深乡村教师都享有“直接评聘为基层高级教师”的权利。

  重点:

  1、全省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完成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以前。

  2、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纳入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起始实施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10月1日(含)至首次实施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符合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规定条件的教师按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3、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教高”)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名称分别为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以下简称“基教中”)设中级,名称为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

  4、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的教师实施范围包括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申报时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标准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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