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力“三间”经济的十条措施

  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三间”经济,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干一百天、实现双过半”竞赛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1、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一次办”、“网上办”比例达95%以上,大幅提升“即办件”比例,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审批。

  2、放宽场外促销、宣传审批条件。在确保安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商家开展场外促销(节假日)、形象策划、品牌宣传活动并可以搭设舞台。

  3、放宽门店招牌设置标准,确保安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鼓励设置特色化招牌,逐步有序将一楼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简化为辖区中队备案。

  4、在步行街等符合条件的特色街区,允许商家在划定区域、固定时段报辖区中队备案后进行摆卖。

  5、按照增加花化彩化、增加植物层次、改造种植搭配的“两增一改”方式对步行街等重点路口、场所实施绿化微改造。

  6、完善浏阳河“一河两岸”风光带、公园广场、夜间经济重点区域的夜景灯光,鼓励商户在不产生光污染情况下设置特色亮化景观。

  7、完善餐厨垃圾处理、餐饮油烟管理、车辆停放管理、执法监督管理等公共配套服务,为活跃夜间经济保驾护航。

  8、优化用气供给,城区液化气统一配送中心送气时间延长至晚上11时;降低用气价格,至2020年6月30日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气价下调0.4元/立方米,瓶装液化气所有用户每瓶下调5元,降至95元/瓶;保障用气安全,实行24小时维修抢修值班,工商业用户上门维修抢修服务时限缩短至30分钟(偏远乡镇50分钟)。

  9、减免户外商业、文化、宣传活动城市道路占用费50%,生活垃圾处理费40%。

  10、践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解决,10%的问题以执法解决。

  本措施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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