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特困供养保障政策已公布,详细保障对象、供养内容见下文。

  一、保障对象

  望城区户籍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特困供养内容

  ①提供基本生活条件。按每人845元/月标准发放保障金;

  ②提供疾病治疗。望城区实施特困供养人员在区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全额救助;

  ③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通过敬老院集中供养或者委托其亲友、社会组织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

  ④办理丧葬事宜。通过敬老院、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社区)或者其亲属办理。

  三、申报材料

  ①个人申请书,包括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收入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申明;

  ②提供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③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 、 完整的承诺书;

  ④残疾证、病历证明、年满16周岁学生在校证明等;

  ⑤其它必须的有关证明。

  四、审批程序:

  户主通过村(社区)向街镇或直接向街镇提出申请→街镇会同村(社区)入户调查→ 《长沙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召开评议会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公示审批结果。按月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

  五、主管科室:社会救助中心

  咨询电话:8808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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