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传递了楼市重要政策信息。
一、新华社发布的通稿里提到: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从各地实际出发,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及时科学精准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段话最大的亮点是重申了“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虽然不是第一次提,但也有一段时间没在这样的高规格会议上提,今年的“两会”也没提。如今重提,且在这个特殊节点下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疫情发生后,楼市调控曾一度出现小幅“松绑”,比如在公积金购房、开发商的扶持,甚至在购房加杠杆方面都更灵活。一些小城市试图放松限购、限售等政策,只是多数几日游。
随着国内疫情被控制住以及中国经济逐渐恢复,楼市调控在7月份再次收紧,此前深圳、宁波、长春、南京等城市加码调控,今天(7月25日)凌晨(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之后的几个小时),东莞又出台了史上最严住房调控新政,非莞籍首套房(新房/二手)需2年内连续1年以上社保;2套须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证满3年方可转让。很多东莞买房人是深圳这边过去的,目的无非是:东莞是临深地区,享受深圳资源外溢,在那里买房坐等升值。可见,在那里买房基本不会在那住,房子闲置,泡沫严重。东莞这时收紧对非莞籍购房限制,无疑是命中要害,杀伤力大。
7月份楼市政策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之前一些涨幅比较大的热点城市都收紧了政策,而央行、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也纷纷有动作。央行连续3个月拒绝降息、银保监会发文打击银行金融机构违规资金进入股市楼市。
可以想象,以7月份为起点,未来新一波楼市调整正在来临。
二、会议提到:要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刻绷紧房地产调控这根弦,坚定不移推进落实好长效机制。要全面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 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要抓紧建立住宅用地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公开各地土地储备和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这里提到了重视楼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认为最关键是无非是供需压力、房价大涨大跌等,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要快速反应,比如房价出现呈现大涨的苗头时就要及时应对或出台政策,以免出现带来更大的麻烦。
三、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 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楼市在信贷方面占比较大的比重,“严控增量”意味着今后对按揭贷、开发贷等方面贷款可能有所限制。疫情之后房贷利率有所下降,自7月份以后房贷利率下降速度相信会放缓甚至可能上升。与此同时,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疫情发生后,央行投放了大量的廉价资金给实体经济,但有的钱偷梁换柱进入了楼市,最近几个月一些地方楼市过热就与这个有关。今后在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方面相信还会有行动。
四、要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有效调节住房需求。
税收将来也很大可能成为抑制楼市直接需求的重要手段,之前深圳的楼市新政中,增值税从2年延长到5年就是这么做,这也给了其他城市做了参考。
五、通稿里还提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沈阳、成都、宁波、长沙等1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为什么是这10个城市?整体上,他们都是是一二线城市,意味着新一波楼市调控主要阵地是一二线城市,也只有这些城市目前才有进一步收紧的条件(过热)。细分来看,深圳、南京、杭州、成都、宁波等比较热,这些城市有的已经出台新政。上海、广州、沈阳等楼市也有回暖的迹象,未来也不排除收紧。
总之,楼市调控的目标是“稳”,即不能大涨大跌。前几个月楼市偏向于防“大跌”,7月份之后则偏向于防“大涨”。避免出现房地产泡沫化、避免房地产挤占过多信贷资金、避免居民负债率上升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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