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华远地产发布《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称,华远置业与青岛海信东海商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签署《关于长沙海信广场项目之合作协议书》,于2013年8月29日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华远置业持股49%、青岛海信持股51%;长沙海信广场资金短缺时,由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负责筹措并同步提供股东借款;长沙海信广场在归还股东借款时,应按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予以同步偿还。
现长沙海信广场根据业务需要,需补充偿还到期贷款所需资金70,000万元。长沙海信广场股东根据上述约定,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其中青岛海信提供35,700万元,华远置业提供34,300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举报邮箱:3220065589@qq.com,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