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购房多留个心眼,别一不小心就被套路了!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湖南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针对房产交易中违规收取认筹金等11类行为,对购房者进行“避坑提醒”。

根据《湖南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11类行为被贴上“风险标签”:房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就是风险;房企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就是风险;房企以提供购房优惠为名只签订线下合同的就是风险;房企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就是风险;房企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就是风险;房企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就是风险;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就是风险;房企的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就是风险;房企或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提供虛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就是风险;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的就是风险;开发企业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就是风险。

在购房时遇到房企存在上述11类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况怎么办?据悉,省住建厅明确要求个地州市将《风险提示》印发给所有房企,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必须予以公示,并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购房者若发现项目存在违规操作可以及时监督反映。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开发项目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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