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以下是该计划相关内容。
一、招募名额
2021年湖南省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600名,服务期限2年。具体招募计划详见《湖南省2021年“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19、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募岗位。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7.报考支教岗位的,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报考支医岗位的,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有关要求报考,在2年服务期内(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服务期满后不予安置;
8.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岗“三支一扶”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回避情形依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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