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出炉啦!具体内容见下文。
公办小学招生:
1.入学条件。乡镇(街道)所属各公办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百灵鸟小学为政府委托承担小学义务教育的学校,主要招收白马桥和玉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弟。四街道、经开区及高新区入学的出生日期要求在2015年8月31日前,其他乡镇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最迟为2015年12月31日前。城区入学的购房手续、购房合同、产权证或不动产产籍卡必须在2021年5月31日以前办理。
2.报名办法。入读城区公办小学,6月23日—25日在“智慧宁乡APP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家长准备好“六证”:①父母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入读城区学校);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⑥学前教育报告单。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3日—4日携带“六证”原件到相应街道招生办(入读市直学校的到学校,下同),由街道招生办(学校)协助网上报名。入读其他乡镇公办小学,7月4日到域内小学现场报名。
3.审核录取。城区学生报名后由公安部门、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住建局、人社局提供信息协助网上审核。街道招生办依据宁乡市城区小学初中“房户一致”入学排序规则(见附件一)审核录取,学位不足的学校根据生源排序微机派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审核后,通过“智慧宁乡”及时告知家长录取情况。8月23日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公办初中招生:
1.入学条件。
(1)乡镇(街道)域内公办小学的毕业生根据划定学区直升对应初中。实验中学招收万寿山小学(候旨亭社区户籍的)毕业生与白马桥街道、玉潭街道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百灵鸟小学毕业生,有户口或房产的可到相应街道报名入学,其余的微机派位到白马桥中学、滨江中学、实验中学、长郡沩东中学。
(2)跨区域入学城区初中的,必须符合“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户无房”相关条件。购房手续、购房合同、产权证或不动产产籍卡,必须在2021年5月31日以前办理。
2. 报名办法。
(1)城区公办小学的毕业生,6月26日—28日凭学生成长手册、毕业生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或租住证明),在“智慧宁乡APP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跨区域入学城区初中的,6月26日—28日凭学生成长手册、毕业生登记表、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经商务工手续,在“智慧宁乡APP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3日—4日到相应街道招生办(学校),由招生办(学校)协助网上报名。
(3)入读其他乡镇公办初中,凭学生成长手册、毕业生登记表、户口簿等于7月4日到域内初中现场报名。
3.审核录取。各乡镇(街道)基地学校按照就近原则提前为每所小学划定对应的一所或多所初中学校,按照“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原则招生。
城区学生报名后由公安部门、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住建局、人社局提供信息协助网上审核。街道招生办依据宁乡市城区小学初中“房户一致”入学排序规则(见附件一)审核录取,学位不足的学校根据生源排序微机派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审核后,通过“智慧宁乡”及时告知家长录取情况。8月23日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核定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并实施超员摇号政策。应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欺骗和强制手段招揽生源,不得违规签订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报名费,严禁提前收取学生学费,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 报名办法。
(1)城区民办小学招生。
6月23日—25日在“智慧宁乡APP入学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3-4日到相应学校,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小一新生入学年龄可放宽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2)城区民办初中招生。
6月26日—28日在“智慧宁乡APP入学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3日—4日到相应学校,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
民办小学初中与公办小学初中同步招生,同时网上报名,同时教育局审核,同步公布录取名单。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摇号录取,未录取学生派位到相对就近的学位富余学校。
(3)核实如下证件。
报名时须上传如下证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儿童出生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入读小学的提供);④毕业生登记表、小学学籍档案或学生成长手册(入读初中的提供)。
审核后,通过“智慧宁乡”及时告知家长录取情况。8月23日学校公示录取名单。
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省、市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文件精神,来宁乡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1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6月底满6个月的纳税凭证(符合纳税条件者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2021年5月31日以前办理)、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止6月底满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父母在城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截止6月底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租房合同(2021年5月31日以前办理)、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截止6月底满一年以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6月23日—25日(入读小学)或在6月26日—28日(入读初中的),凭上述材料“智慧宁乡APP入学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7月3日—4日到相应街道招生办,由招生办协助网上报名。
(二)残疾儿童入学
各校要把党和政府对“三类”残疾适龄儿童的关爱落实到行动中,凡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儿童,经家长申请,应接收他们到学校随班就读,不得借故拒收。虎山特教学校为我市公办特教学校,招收适量智障、视障和聋哑儿童就学。其他残疾适龄儿童通过送教上门方式确保如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1.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 号)执行。
3.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征拆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
宁乡市城区小学初中“房户一致”入学排序规则:
宁乡市城区2021年秋季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与招生计划:
宁乡市城区2021年秋季公办初中招生区域与招生计划:
宁乡市2021年秋季民办小学初中招生计划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举报邮箱:3220065589@qq.com,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