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长沙市中考中招政策调整新闻通气会召开,发布《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体政策“等级制”改“分数制”

  主要内容

  1、考试成绩调整为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理综(物理70分、化学50分)、提前科(地理、生物、体育各40分)分值均为120分,录取总分为720分。

  2、调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规则。城区高中学校招生时,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第一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不能毕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3、调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规则。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的基础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4、2021年起取消直升生,单科前千分之一学生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

  5、未来还将规范中考命题减轻课业负担,严禁与奥赛内容挂钩,适当降低考试难度。考试命题内容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注重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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