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杜绝燃气事故发生,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特制定本目标责任。
具体工作是什么?工作要求有哪些?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本企业内部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成立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履行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
(二)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意识形态“十项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和舆情风险管控机制,做到敏感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差错”“零事故”。
(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和创建“平安单位”“平安行业”“平安家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所在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四)落实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措施,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非法游行、集会;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非法聚集弘法和进京滋事等事件;无进京赴省市集体上访、静坐、请愿、堵塞交通等事件。凡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企业负责人要立即向我局报告,并迅速赶赴现场,积极稳妥处置。
(五)健全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配合属地落实好“天网工程”的实施。无“黄、赌、毒”和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发生。对重点要害部位登记建档,制定反恐防暴预案,有效预防和杜绝破坏燃气设施案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
(六)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做到情况明、台账全、底子清、管理好。
(七)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理解、支持、配合政府采取的各项措施,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积极践行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理念,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安全生产工作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指示精神,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持燃气经营许可依法经营,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明确到人。
(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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