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湖南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办园成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社会承受能力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1、保教费: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由各市州发改部门商教育行政、财政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确定最高收费标准时,应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办园成本、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

  2、伙食费:

  伙食费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

  民办幼儿园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应当于新学年开学两个月前将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服务项目和内容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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