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新考生(未在我省取得考籍号的考生)
新考生报名须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市州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入籍手续,现场采集信息,待入籍审核通过后(含图片信息),方可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选择报考课程报考。新考生首次报考必须在入籍所在地。
现场入籍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10日。
(二)老考生(已经取得我省考籍号的考生)
老考生直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选择报考课程报考。
网上报考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12日
(三)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18日
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在自助服务系统查阅《2020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及2020年10月“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除有前置条件限制的专业外,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考。考生登录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见《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流程说明》。
三、注意事项
1、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避免考生跨省流动,从本次报名开始我省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
(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
2、新考生入籍时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均为必填)。联系电话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并能申请“湖南健康码”的手机号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3、老考生报考时,若联系电话一栏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湖南健康码”的,须自行修改;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4、新考生要严格按专业调整要求进行报名报考。我省已经停考的专业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中确定的将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报考。
5、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公安管理等有前置条件限制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必须到市州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现场完成资格审核及报考。报考监所管理(专升本)专业的考生至湖南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治安管理(本科段)专业的考生至湖南警察学院办理有关报考事宜。凡不符合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毕业论文考核(设计)、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报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各专业中设置的实验、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临床实习和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核等课程,应考者在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方能报考。如因不按要求报考而取消相应成绩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完成报考确认手续后,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考核费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收取。
附件: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报考条件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报考条件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限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区)护理学、中医护理、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且已经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者报考。
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限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类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
中药学(本科段)限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类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
公安管理(本科段)专业限公安管理、刑事侦查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首次报考者须出示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资格审查证明。
治安管理(本科段)专业限以下两类考生报考:(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业及专科以上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在职工作人员及武警部队现役军人。(2)公安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监所管理(专升本)专业的报考对象限于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正在读专科的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工,有志于从事监狱、戒毒工作的其他人员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司法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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