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将于7月20日起受理,以下是申报及办理流程。

  一、本年贷款受理起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10月10日

  二、贷款受理部门:借款学生高考前户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审核材料:

  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申请材料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查。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即可。

  四、签订合同:

  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受理证明》赴高校资助中心报到。《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五、回执录入: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应根据受理证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贷款受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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