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浏阳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一、招生类别、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1.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招生计划共计62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普通计划”)30人,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乡镇任教计划”)32名。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
2.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招生计划共计15名,均为普通计划,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3.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扶贫):招生计划共计8名,均为普通计划,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培养学校为湖南城市学院。
4.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招生计划共计10名,均为普通计划,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培养学校为长沙师范学院。
二、培养模式
今年我市招生计划均为本科层次。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三、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浏阳市户籍(其中报考乡镇任教计划的还需具有所定向的乡镇户籍),且为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年龄未满18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参加了浏阳2020年初中毕业会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今年我市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6.其他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相关类别的乡村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普通计划的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到我市农村初中所辖小学(限张坊、大围山、达浒、小河、七宝山、金刚、中和、文家市、岩前、山下、大圣、杨花、社港、双狮坪、楼古、山田、龙伏、泮春、赤马、秀山、官桥、普迹、扬眉、柏加中学所辖农村小学)任教;乡镇任教计划的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到招生来源计划所定向的乡镇(辖区)小学任教。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2)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培养计划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我市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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